辽宁沈阳市统计局三措并举认真落实审计建议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16日】
【来源:辽宁省沈阳市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日前,辽宁省沈阳市审计局在对市统计局200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中,针对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审计建议。该局高度重视,积极研究落实,采取三项措施逐条进行整改。

    一是边审边改,及时纠正存在问题。根据审计组提出的“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及时上缴各项税费”的建议,在审计过程中,该局主动与税务部门沟通,补缴了税款。到审计结束时,该局已按合同收入补缴了税款,并将剩余的租金收入全部上缴财政。针对审计机关提出的“加强对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及时更正其账簿与收费收据不符的问题”等建议,该局在审计期间开始对账,截至审计结束时,所有登录错误的账目已全部更正完毕。

    二是健全机构,保障会计管理工作有序开展。针对下属单位财务管理有待加强等问题,该局进一步健全了会计管理机构,将会计核算中心从办公室独立出来,设置了独立的机构,配备了核算中心主任,又增加了一名财务人员,进一步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规定了单位主管领导和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在此基础上,该局领导班子还要求,从领导做起,自觉遵守和执行财经纪律,按照有关会计法规的规定,单位主管领导和财会人员各负其责,层层把关,环环紧扣,建立起有效的责任链,从组织上保证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有效。

    三是防患未然,加强内部制约机制。该局要求核算中心要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对单位所有财务收支都要纳入法定财务账和年度会计报表,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合法。同时,严格预算管理,不得随意调整预算。对所有财政资金,要按规定标准开支,不得挤占挪用、虚列支出,从源头上防范重大违法违纪事项。此外,该局还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健全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制度,尤其是重大财务事项决策和审批制度。(展欣)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