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鹤峰县审计局建四项制度促廉政教育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17日】
【来源:湖北省鹤峰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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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来,湖北省鹤峰县审计局建立健全四项制度,规范审计人员的行为,促进依法从审、文明从审、廉洁从审。

    一是建立廉政教育目标责任制。该局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廉政教育作为重要内容,坚持责任目标、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奖优罚劣。

    二是建立廉政教育学习制度。将审计纪律“十不准”和《鹤峰县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十不准”实施细则》作为全局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局党支部和机关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定期安排专题学习。

    三是建立廉政教育活动制度。今年重点开展好“五个一”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周恩来的故事》等教育片;局主要领导讲一次廉政课;开展一次“两满意、两提高”专题讨论;请县纪委领导上一次党课;开展以“我做文明审计人”为题的论文写作活动。

    四是建立廉政教育的社会监督机制。坚持审计反馈卡制度,审计结束时被审计单位将“反馈卡”、“接待清单”、“登记表”要及时交局建立廉政档案。邀请被审计单位、人大、纪检等部门人员参与局廉政教育、考核,增强廉政教育贯彻落实效果,同时,采用定期回访的方式,考察审计人员受教育效果,并将其作为考核廉政教育目标完成情况的一个重要内容。(刘湘耀 田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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