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岭市人大高度关注政府工程项目审计整改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30日】
【来源:浙江省温岭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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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温岭市人大十分重视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整改,市人大常委会去年在审议财政同级审工作报告后,要求加强对政府性建设项目审计整改的跟踪督查。最近,温岭市人大常委会还向市政府发出专函,就温岭市锦屏大厦工程项目审计整改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

        去年第四季度,温岭市审计局对锦屏大厦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锦屏大厦工程项目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近1.6万平方米,总投资额3938万元。从审计结果看,该项目未经批准改变了原作为拆迁安置的建设功能,使土地和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发生了变化;工程设计未经招投标,项目投资超概算近900万元;同时存在房屋评估和余房销售不当,部分工程材料签证、工程验收记录、项目结算违规等问题。为此,市审计局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认为,锦屏大厦工程项目是一起未经市规划委员会讨论批准、未经有关程序及审批的项目,是一起典型的违规项目,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响强烈,应该引起市政府的高度重视。

        为抓好锦屏大厦工程项目存在问题的审计整改,会议建议高度重视审计意见,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市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该项目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落实审计意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要按照市场价格公开面向社会销售,抓紧进行资产处置,尽早回笼资金。同时要搞好竣工结算,并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彻底查清。会议要求,市政府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及时研究解决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理顺体制,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堵塞漏洞,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要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和规定,严把政府规划审批关、投资项目决策关、招标关、变更关和资金管理关,加强项目预算管理,提高项目建设透明度。会议还强调,要强化部门责任意识,提高工程监管水平。发改委部门要在政府投资项目立项时严格把关,建设规划部门要按照审批立项严格执行规划,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有效监管,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发挥效益。(金怀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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