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绥化市审计局获省级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殊荣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07日】
【来源:黑龙江省绥化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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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黑龙江省绥化市审计局被中共黑龙江省委授予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称号。据悉,全省有40个单位、全省审计系统有2个单位获此殊荣。几年来,绥化市审计局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审计人员廉洁从审,积极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抓学习教育,增强廉政意识。把学习教育作为增强干部廉政意识的重要手段,每年都专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科学制定学习教育计划,开展切合实际的教育活动,做到廉政教育持之以恒,常抓不解。2006年以来,开展各类廉政教育活动30多次,为审计人员加强自我约束、树立廉洁从审意识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抓制度建设,健全廉政机制。先后制定并严格执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制度、廉政承诺制度、廉政监督制度、廉政报告制度、廉政评议制度、审计"五公开"制度、审计"八不准"制度、审计公示制度、审计回访制度、审计工作纪律考核制度等廉政制度,健全了约束机制。长期有效的制度约束,使审计人员形成了自重、自醒、自警、自律的优良作风,从源头上预防了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三抓表率作用,树立廉洁风范。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党组成员以身作则,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审计工作纪律,对全体审计人员起到了潜移默化的影响。全局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其他各项工作中形成了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抓源头治腐,履行廉政职责。认真履行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的牵头部门职责,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为在全市范围内构建大廉政机制、推进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发挥了重要作用。(孙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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