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市审计局制定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制度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17日】
【来源:湖南省郴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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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湖南省郴州市审计局在全市审计机关和全体审计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连续两年被湖南省审计厅评为“全省审计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为进一步搞好新闻宣传工作,更好地为审计事业服务,近日,该局在总结以前年度工作经验和征求各县(市、区)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审计新闻宣传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通知》。

    通知中对新闻宣传工作的原则和重点、新闻宣传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与内容、计分办法、考核及奖励办法等内容予以了明确,要求各县(市、区)审计局的新闻宣传工作必须坚持团结、稳定,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遵循客观、准确、及时、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建立新闻报道报告及审核制度,所有对外新闻宣传活动及新闻宣传资料,必须通过审计机关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同意,方能报送。要制定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各县(市、区)审计局要完成全年确定的新闻宣传工作任务,年终由郴州市局对各县(市、区)审计局的新闻宣传报送情况和采用情况按计分办法进行打分,并将考核结果在全市审计系统范围内通报,列入县(市、区)审计局年度审计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对先进单位,由市局给予适当奖励。

    该市审计机关力求通过完善的考核机制,确保全市新闻宣传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审计影响进一步扩大,为审计执法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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