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京山审计局搭建学习交流平台提高干部实战能力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18日】
【来源:湖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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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调动审计干部学习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干部实战能力,日前,湖北省京山县审计局制定下发了《各分局和机关各股室集中学习交流考核办法》,对各分局和机关各股室集中学习交流的实行情况和学习成效考核做出规定。

    该局实行各分局和机关各股室集中学习交流制度是作为改进学风,提高素质,促进和谐机关建设,推进审计工作创新的一项重要举措。集中学习交流以各分局和机关各股室为单位组织实施,明确规定学习交流的内容,每半月组织一次,该局领导或分管领导根据工作安排,参加分局或股室的学习交流。

    在交流学习中,该局明确要求坚持“述学”、“评学”、“讲学”、“考学”制度。一是分局、股室和个人在局年度考核述职和日常学习交流中,要同时汇报学习情况,进行述学。二是在述学的基础上,按照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分局和股室负责人在全局范围内,其他干部在本分局和股室内进行评学。评学的主要内容为分局和股室学习风气、个人的政治、业务理论学习成效、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和实际应用。三是组织分局和股室负责人在全局范围内,其他干部在本分局和股室内进行轮流讲学,交流学习成果和学习体会。选拔学习成绩优秀,理论运用成效突出的审计骨干,在全局范围内进行讲学交流。四是组织考学。对审计干部学习、掌握理论特别是运用计算机开展审计的情况,进行考核。

    该局还建立了定期检查考核通报制度。按照《各分局和机关各股室集中学习交流考核办法》规定,不定期对各分局和机关各股室集中学习交流情况进行抽查,每季度对各分局和机关各股室集中学习交流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分局、股室和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赵子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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