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张家港市凤凰镇出台村级阳光审计办法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04日】
【来源:江苏省张家港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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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出台了《凤凰镇村级阳光审计实施办法(试行)》,标志着该镇将全面实行村级阳光审计,必将使该镇村级阳光审计得到进一步加强与规范。

    《办法》明确了村级审计包括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村级财务收支审计、村级建设工程审计、村级集体资产绩效审计、村干部廉政专项审计等五项内容。同时规定以上审计全部实施阳光操作:审计实施前,发布审前公示,即将审计的对象、范围、内容、时间、审计组成员及举报电话等在被审计单位村务公开栏公示;审计结束后,发布审计结果公告,将审计结果及处理意见以通报、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形式在一定范围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办法》的出台,为该镇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村干部勤政廉政,规范村级资产、资金和资源管理,保障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将发挥积极作用。(朱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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