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五项措施 确保整改到位 沈阳市部署全市预算执行审计整改工作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11日】
【来源:辽宁省沈阳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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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辽宁省沈阳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毕华峰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7年度沈阳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切实采取措施,认真整改落实。对此,市政府非常重视,迅即采取措施部署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7月29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预算执行审计整改工作会议,常务副市长顾春明同志做了重要讲话。在讲话中,他要求有关部门对预算执行审计中查出的问题要有深刻的认识和正确的态度,严肃对待,认真整改。

    他强调,对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关键是要“对症下药”,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特别是要全面落实审计部门已经作出的审计决定和建议,要强化五项措施,确保预算执行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一要强化责任。各部门、各单位的“一把手”是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把整改工作列入重要议程,亲自抓好落实。

    二要保证质量,切忌走过场,确保整改到位,不留死角。

    三要严格时限。确保在9月底前整改到位,并按要求于11月底前及时将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做出书面报告。

    四要加强督查。由市审计、财政部门和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部门的整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指导,确保责任落实、工作抓实、整改到位。

    五要严肃纪律。一方面,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另一方面,对整改不力的,特别是应该而且能够整改但不积极整改的,不但要重新整改,而且还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他还指出,在抓紧整改现有问题的同时,要坚持标本兼治、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快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长效机制,努力从源头上杜绝预算执行中的违规违纪问题。(罗树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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