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汉川市出台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操作办法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18日】
【来源:湖北省汉川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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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湖北省汉川市制定出台了《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操作办法》,对跟踪审计的范围要求、审计流程、具体操作内容和各阶段的审计方法做出了详细规定和说明,以规范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该办法在全面规范的基础上,凸显了跟踪审计的特点。一是跟踪审计项目实施的及时性。实施跟踪审计的时间一般安排在项目即将开工前,包括平时监督检查和阶段性审计两个阶段,在项目现场设立审计办公场所,与被审计单位建立定期联系制度,用工作联系单的方式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二是跟踪审计项目报告的阶段性。跟踪审计报告分为阶段性审计报告和年度审计报告,分别对工程的进展情况或分部分项工程结算报审情况,每一个跟踪年度审计情况出具审计结论性文书。内容均包括基本情况、审计情况、项目总体评价意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审计建议等五个方面。三是跟踪审计项目结算的前移性。办法规范了三种工程结算方式的方法和步骤,将平时可以核定的工作量及审计内容随时审核完成,为工程款项计量支付提供了可靠依据,较好的避免了事后审计的盲目性。四是跟踪审计强化对工程质量的关注。通过审核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管理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找出工程质量管理的薄弱环节,对隐蔽工程、重大变更工程运用数码相机拍照、实地测量、钻孔取芯等专业方法进行实时监测。

    《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操作办法》的出台,为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提供了全面规范的操作指南,对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以及审计关口前移、推动投资审计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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