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楚雄州审计局制定审计工作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25日】
【来源: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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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云南省楚雄州审计局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楚雄州审计局2008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规划分为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金融审计、资源环境审计、审计结果利用和审计宣传、审计机关和队伍建设等九个方面。

    《规划》突出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树立科学审计理念的指导思想。把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彝州经济安全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全面提高依法审计能力和审计工作水平,使审计工作更加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作为总体目标。明确了今后审计工作的主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从楚雄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不断增强审计工作的主动性、宏观性、建设性、开放性和科学性,把审计工作更好地融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全局,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继续坚持以真实性、合法性审计为基础,加大查处重大违法违规和经济犯罪问题的力度,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发现和分析问题,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建议,使审计工作在规范财经秩序,推动深化改革,加强宏观调控,维护公平正义,监督权力运行,强化廉政建设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积极推进绩效审计,牢固树立效益优先的思想,2012年前,全州涉及效益审计的项目要达到50%以上。

    《规划》明确要求,财政审计以规范预算管理、推动财政体制改革、促进建立公共财政体系、保障财政安全、提高财政绩效水平为目标,全面提升预算执行审计的层次和水平。制定出台《楚雄州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制度》,积极探索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统一的评价指标体系。金融审计审计以维护金融安全、防范风险、促进发展为目标,实现对农村信用社行业的经常性审计。维护资源环境安全,发挥审计在促进节能减排措施落实以及在资源管理与环境保护中的积极作用。从2008年起全面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除涉及国家安全和商业秘密的外,100%的审计结果都要进行公告。

    《规划》还对审计机关自身和队伍建设、审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胡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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