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松桃县审计局会同纪检监察和财政部门督促审计结果整改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27日】
【来源:贵州省松桃县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近日,从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审计局获悉,松桃自冶县由审计局牵头,会同该县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对2007年审计决定和审计报告中明确应予整改事项进行跟踪督促检查。

    通过督促检查,2007年度审计处理应上缴财政金额已全额上缴,已归还原渠道资金80.47%;已调整帐务、完善相关手续资金80%;应拨付项目资金84428.40元已执行完毕;由个人承担2480元的费用已全额清退;649.21元应退赔短少的资金已全额退赔。为进一步加强对审计结果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回访、检查,保障审计效果、维护审计权威,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唐松平 石书花)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