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审计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
【发布时间:2008年09月02日】
【来源:山东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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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东省枣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批准了市政府《关于200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对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对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加强预算执行监督,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切实抓好审计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要强化预算管理,增强预算执行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加强预算监督,把审计监督贯穿于部门预算管理全过程,落实预算执行责任追究制,维护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加强和完善投资管理制度,强化审计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部门所属单位的审计监督,规范政府授权行为。

        二要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加快财政管理制度建设,加强财政与人行、物价、审计、监察等监督部门的配合,强化对收费单位的监督检查,加强预算外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加大对重点项目、专项资金的审查监督,提高财政资金分配与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要重视和支持审计工作,为审计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各级政府要增强对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加强审计工作,支持审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注重发挥审计监督在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要在审计问题查处、审计结果整改落实等方面给予高度关注,支持审计机关敢于和善于揭示经济领域各种违纪、违规、违法问题。

        四要深化审计监督工作,提高审计质量和效果。审计部门要坚持正确的审计政绩观,发扬“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对于重大问题上决不含糊;敢于实事求是处理问题;敢于讲真话、报实情”的精神,创新审计工作思路、方法和手段,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努力提高审计工作实效。要推进绩效审计,加强对重大建设资金、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等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推进政府依法理财、科学理财。

        五要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整改和跟踪监督工作力度,推进政府依法高效理财。要责成有关单位坚决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采取长效措施,严格规范财政财务管理,特别对屡审屡犯和长期存在的问题,要认真研究,从体制、机制上予以遏制。要把审计结果与干部使用结合起来,提高审计监督权威,增强审计工作实效。市政府要加强审计整改督办工作,健全整改督办检查工作机制,实行整改落实问责制,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要求,加大整改督办力度,切实提高审计整改工作成效;各单位要借鉴审计成果,主动开展自查,坚决纠正财政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类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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