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门市审计促进加强支农惠农资金监管六项措施出台
【发布时间:2008年09月22日】
【来源:湖北省荆门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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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湖北省荆门市审计局注重民生资金审计,加大了对该市支农惠农资金的审计力度,并出了多份《审计专报》和《审计情况反映》,针对支农惠农资金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资金管理不到位、拨付不及时、项目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许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该市领导对此高度重视,依据审计情况和建议,于近期出台了加强各种支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六项措施。

    一、凡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直补、退耕还林补助、农村低保资金等直接补贴给农户或农民个人的资金,必须采取“一折通”的方式发放,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

    二、凡农民培训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国土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农村安全饮水项目、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农村沼气建设项目、农村扶贫项目、后期移民项目等资金,必须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必须严格资金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制度。

    三、凡政府提供给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农村公益事业服务组织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专项投资和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必须严格按政策及时拨付到位。

    四、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各种政策补贴款、扶贫款、移民款等发放使用情况,各类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都必须实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各级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移民等有关部门要对本部门本单位组织实施的项目进行绩效考评,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到位。各级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各项资金的跟踪管理、审计、监督,并适时组织执法检查。

    六、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一把手”要对支农惠农项目、资金的使用和发放工作负总责。对违反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弄虚作假,侵占和损害农民利益的,必须依纪依法从严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重大案(事)件要公开曝光。(陈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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