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市审计先期介入国家建设项目获得经济、社会效益双丰收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13日】
【来源:浙江省宁波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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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浙江省宁波市审计局在开展世界银行贷款城建环保资金审计项目的延伸调查中,先期介入国家建设项目,其提出的变更城区污泥处置方案的审计建议得到了该市政府的采纳,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预计可为国家至少节约建设和运营资金3.4亿元。

       宁波市审计局针对该市原定利用世行贷款在污水处理厂新建污泥干化中心项目投资大、后期运营成本高、污泥无害化处理能力不足等问题,及时上报了《关于宁波市城区污泥处置情况的审计调查及建议》,建议叫停即将进入设备采购招标程序的新建污泥干化中心项目,转而利用宁波丰富的热电厂资源处理不断增多的城市污泥,得到了该市领导的专门批示,并经有关部门的多次联合论证,审计建议得到采纳,最终确定了“在现有热电厂内增设污泥干化设施,利用热电厂的余热、尾气干化污泥后,作为劣质煤的替代物进行焚烧的方式处置目前由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的新方案。审计建议有力地推动了宁波城市污泥处置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更加符合循环经济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其主要成效体现在:

        一是新方案充分利用了宁波丰富的热电厂资源,大幅度降低了项目投资支出,节约了土地资源,并改变了投资主体,从政府投资转变为企业投资,在全省率先尝试走市场化道路破解城市污泥的处置难题。新方案使新建污泥干化中心投资从原计划利用世行贷款1亿元降低为2000万元,直接节约建设资金8000余万元。

        二是新方案降低了运营成本,减少了污水处理费的支出。由于充分利用热电厂现有的控制系统和操作人员,并直接利用热电厂内的余热和尾气进行干化污泥,必然大幅度降低处置成本,从而减少污水处理费支出。据相关数据显示,污泥干化成本将由230元—300元/吨降为170元/吨,按日处理量800吨计算,最低限度直接减少运营成本1752万元/年。如设备运行年限按15年计算,运行期内可减少运营成本2.6亿元。
 
        三是新方案增加了污泥处理量,大大减轻城区污泥处置的压力,从而为宁波彻底解决城市污泥的处置难题打下了扎实的基础。新方案的最终确定,使污泥干化量从300吨/天上升至800吨左右/天。干化设施建成后,结合区域内目前通过部分有条件的热电厂使用循环流化床锅炉焚烧污泥及正在探索的多种形式资源化利用的处置方式,将使宁波现有的城市污泥彻底满足“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要求,杜绝了城市污水处理产生污泥后可能带来的二次污染问题。

        据悉,新方案的确定开创了宁波市审计局成立以来通过审计介入停止已获立项、可研批复、基本完成前期筹备的国家建设项目开建的先河,为以后国家建设项目绩效审计的先期介入作出了一次有益的实践和探索。同时,审计提出的政府相关部门要研究部署全市污泥处置长远规划,建立健全有关污泥无害化处置管理、监督、协调长效机制的建议,促使该市环境保护局等部门编制《宁波市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规划》,日前该规划已通过专家论证,正待修改完善,预计规划的实施必将促进宁波污泥管理和处置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达到保障区域生态环境安全的目标。(陈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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