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政府要求限期做好社会保险基金审计整改工作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05日】
【来源:山东省泰安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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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东省泰安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基金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对社保基金审计整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限期做好社会保险基金审计问题的整改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加大整改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五项社会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审计问题的整改工作。对审计决定中提出的问题,逐个进行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抓好整改。要进一步加强对五项社会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工作,不准发生新的挤占挪用现象,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

        二是明确目标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在今年10月底前整改到位。各县(市、区)财政占用的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由本级财政部门限期偿还,最迟在明年年底前全部偿还。对借给企业和个人的基金,组织专门力量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追讨,年底前全部偿还;确实无法追讨的,由同级财政部门负担。

        三是加强调度督查,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督查室、市审计局、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组成的社会保险基金审计整改督查工作组,对各县(市、区)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实行包保责任制,各督查组对督查的单位一包到底,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同时列入市政府督查范围,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和通报,对不按时整改到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杨金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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