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伊春市友好区审计局建立廉政风险监控机制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10日】
【来源: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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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审计局深入学习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坚持边工作、边学习、边整改,认真查找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自身存在的廉政风险点,重点解决秉公执法、依法审计、廉洁奉公上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廉政风险监控机制,树立起审计“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实行审计公开承诺制。通过伊春市友好区电视台和“关注民生、服务群众”听证会议,公开向社会和被审计单位做出廉政承诺,并公开设立群众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群众和被审计单位的监督,赢得了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实行审计组长负责制。审计组组长对审计工作全过程负有领导责任,注意加强审计组内部的监督制约,对审计组成员执行廉政纪律情况负责,加大审计现场监督检查的力度,确保了审计实施依法、公平、公正。

        实行廉政情况反馈制。开展审计工作时,首先由审计组宣读廉洁自律保证书,邀请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组开展审计工作全过程实行监督,并在审计工作结束后,将审计工作廉政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审计局局长。

        实行群众意见预警制。定期到区纪检监察机关和被审计单位了解群众对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召开会议给存在问题的审计人员敲警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当之处,做到防患于未然。

        实行廉政责任追究制。层层签订廉政责任状,把防范与监督融入到业务工作和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审计人员发生廉政问题轻微的,由审计局自行处理,因失职渎职等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的,送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究责任。(陈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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