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审计促进公房租金增收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17日】
【来源:福建省厦门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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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审计局对审计项目落实审计决定情况进行了回访,厦门市政府2005年采纳该市审计局关于改革市直非住宅用房租金的审计建议后,出台有关管理规章并调整租赁租金标准后,三年来全市共增收公房租金5,000余万元。

        厦门市审计局2005年对全市2004年度公房租金收支开展专项审计发现,该市直管非住宅用房(店面、办公楼、厂房)租金偏低,仍然执行10年前的租金标准,有的沿街店面比市场租赁租金价格偏低数倍。该局随即向市政府提出“改革市直管非住宅租赁管理规定,尽快出台非住宅用房租金(标准)征收办法;沿街店面或市场繁华地段的非住宅公房出租实行公开招投标”等审计建议。厦门市政府对审计查出市直非直管公房管理存在问题和审计建议高度重视。当年8月18日,批准出台《厦门市直管非住宅用房租金征收办法》,2006年11月经市政府批准,市国土与房产管理局、财政局和物价局又联合出台了《厦门市调整部分一楼沿街直管非住宅商业用房租金标准》,对沿街店面非住宅商业用房的租金标准作进一步调整。

        厦门市政府出台以上两项市直非住宅用房管理新规定取得良好成效。一是从2005年10月1日开始,改革全市十年标准一成不变的市直非住房公房租金标准和管理制度,杜绝了有些承租人通过转租谋利等不正之风;二是2006年在全省率先进行14批次、82处近20,000万平方米的店面公开招租,月租金比起叫价高出36%;三是增加财政收益,市直管非住房用房租金调整后,三年来全市18万平方米共增收租金5,000多万元。(谢清海、陈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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