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市审计局“大财政”审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25日】
【来源:江苏省扬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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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05年以来,江苏省扬州市审计局逐步确立“大财政”审计的思路,把财政审计界定为对所有财政性资金收支管理、国有资产营运等情况进行监督的审计,将行政事业单位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企业审计等都纳入财政审计的范畴,逐步做到凡是有财政资金运行的地方都有审计监督把关。通过几年来不断的实践和探索,该局现已形成一套比较规范的大财政审计模式。

    一是扩大财政审计覆盖面。在每年的审计计划项目安排中,突出了财政审计的主导地位,将全年近一半的计划审计项目纳入大财政审计当中,统一制定大财政审计工作方案,整合全局审计资源,举全局之力做好大财政审计这篇文章。在审计内容上该局围绕建立公共财政这个中心,突出了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重点资金、重点部门的审计,除审计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地方税收、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情况外,还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企业纳税申报情况和市政重点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二是明确财政审计工作重点。把大财政审计的重点放在支出方面,紧扣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等环节,加大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情况的审计力度。在具体实施中,突出了解专项预算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突出了解政府采购项目实施及预算资金使用情况,突出了解财政转移支付及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明确“三个结合”:结合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对财政分配权和管理改革进行监督;结合税费征管审计,对税费征管权和综合治税进行监督;结合部门预算执行、专项资金和重点建设项目审计,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及其效益进行监督。

    三是提高财政审计内涵。坚持从宏观上对财政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进行归纳分析和提炼,透过现象挖掘产生问题的根源,从体制、制度和管理等层面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从而使一些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取得了预期的效果,提高了财政审计的内涵。(杨道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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