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铁岭审计局制定意见做好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08日】
【来源:辽宁省铁岭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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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审计署、省审计厅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审计工作的生命线来抓,辽宁省铁岭市审计局党组结合铁岭审计实际,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了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和从严治理审计队伍的方针,以审计署、省审计厅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为指导,按照局机关围绕审计抓廉政,抓好廉政促审计的廉政建设工作思路和“五严五到位”的工作措施,以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为主体的制度体系为重点,以改革创新精神把廉政建设融入审计事业发展和各项审计业务之中,不断完善抓落实的各项措施,形成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反腐倡廉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成审计机关惩防体系基本框架,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增强审计“免疫系统”功能,提升社会公众对审计机关的满意度,树立公正、廉洁、务实、高效的审计机关形象,为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和铁岭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贡献。

      《意见》强调,要深入开展具有审计机关特点的反腐倡廉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惩防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同时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意见》落到实处。《意见》对工作重点进行了详细分解,细化成36个方面,分别提出了具体要求,并明确了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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