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伊春市审计局对国家扩大内需投资项目审计做到“五个明确”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17日】
【来源:黑龙江省伊春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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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黑龙江伊春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重点研究部署了争取国家扩大内需投资项目建设、加强监察审计严格管理项目工作。黑龙江伊春市审计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加强国家扩大内需投资项目审计工作,制定了《伊春市国家扩大内需投资项目审计办法》,做到了五个明确。

    明确了审计的目的是: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全市国家扩大内需投资项目建设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维护建设市场秩序,提高全市国家扩大内需建设项目投资效益,保障全市国家扩大内需建设项目资金安全,促进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

    明确了审计方式是:从国家扩大内需投资项目资金的到位、项目可研报告、公开招投标、政府采购预算及支出、项目建设过程、工程决算等进行全程跟踪审计监督,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边提高,及时发现预防和抵御各种问题和风险,保障国家扩大内需投资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明确了审计范围是:伊春市政府对上争取的国家扩大内需建设项目,包括以国有资产投资或者融资为主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规划、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与国家国家扩大内需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财务收支。

    明确了审计重点是:注重我市国家扩大内需投资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规范性、效益性,注重揭示和反映中央关于宏观调控各项政策措施在我市的执行情况,防止两高企业、低水平重复建设、损失浪费现象的发生,制止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确保国家政令畅通。同时明确了对社会审计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不具有法定资质或骗取资质、恶意抬标或压价抢标、通过不正当手段招揽项目及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故意损毁相关资料等违法违纪行为,由审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建议,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明确了审计纪律是:审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扩大内需投资项目审计工作中,有弄虚作假出具虚假审计报告,隐瞒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财物以及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处理处罚影响审计公正等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赵瑞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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