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级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审计整改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26日】
【来源:山西省审计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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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山西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反映山西省级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行为不够规范的问题,山西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对产生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剖析,研究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进一步修订完善了相关的政府采购制度,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对未按规定与采购单位签订1817万元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的问题,已于今年8月底前与省级6个采购单位补充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对8057万元政府采购计划未能及时组织实施的问题,于今年9月底前组织实施完相关的采购活动;对未按规定时间组织省级12个部门单位签订采购合同的问题,已督促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山西省卫生厅等11个委托部门和单位与中标供应商补充签订了政府采购合同,修改完善了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流程;对个别采购项目采购周期较长的问题,采取了限时办结制;对评审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技术标准进行评标的问题,加强了对评审专家的监督;对擅自变更采购方式的问题,通过进一步完善现场变更采购方式的审批手续,努力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效率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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