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安县:首例因执行审计决定不力的单位行政领导被问责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31日】
【来源:四川省安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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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5月,四川省安县审计局对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县联社)原任联社主任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后,发出了《关于县联社2000年至2006年财务收支的审计决定》,但县联社并未进行认真整改。对于责令县联社将违规挤占、挪用的基层单位资产处置收入进行归垫的审计决定,现任县联社主任张某在任职期间,不仅未进行归垫,又继续将基层单位资产处置收入违规挤占、挪用于本机关办公费、小车费、职工福利费等支出;对于责令县联社对2005年未经审批违规发放的职工住房补贴立即收回的审计决定,县联社并未将违规发放的住房补贴收回;对审计决定处罚的罚款,县联社以经费紧张为由,未在审计决定规定的2007年6月底前的期限内缴入国库,直到2008年10月经县审计局多次督促后才缴入国库。

    2008年10月,该局向县委、县政府书面汇报了县联社执行审计决定不力,并且财务收支仍然存在违规行为的问题后,引起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县委书记、县长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县纪委、县监察局调查处理。2008年12月,中共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安县监察局发出《关于张某违反财经行为被问责的通报》,使县联社执行审计决定不力的主要负责人张某受到了问责,在全县通报批评,并责令县联社对违反规定使用的资金进行收回、纠正。这是该县今年制定的《安县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财经规定行为问责办法(试行)》以来,首例因违反财经规定行为被行政问责的科级主要领导干部,在全县引起强烈反响。(张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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