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永修县政府就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对审计工作提出要求
【发布时间:2009年02月05日】
【来源:江西省永修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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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积极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国家出台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十项措施,并决定2008年第四季度新增中央投资1000亿元。江西省永修县委县政府紧密跟踪国家宏观政策的走向,主要领导亲自过问,组织有关部门,迅速行动,精心组织申报了一批项目争取国家支持,并制定了“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措施要准、工作要实”的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同时,为了加强监督,县委县政府对审计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一、成立了“永修县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审计局局长任副组长,审计局纪检组长移交审计局工作,脱产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二、所有报批项目在发改委批准之日的两个工作日内,项目实施计划报至审计局,审计局必须在项目开工之前掌握、了解项目情况,变事后的结果审计为事前介入的绩效审计。

    三、项目资金在拨付到实施单位之前,其资金拨付手续要审计局长把关,审计局长对资金运行情况负责。

    四、项目竣工后3个工作日内,审计局对项目结算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为达此目标,县政府拨专款要求审计局购置了基建审计软件。

    截至1月22日,该县已争取到国家计划资金3410.13万元,已完成了9条农村公路中的8条,廉租房48套,农村沼气新建220户。(杨经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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