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郑审计局实行审计公示 提高审计质量
【发布时间:2009年02月17日】
【来源:河南省新郑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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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增强审计工作透明度,促进廉政建设,保证审计机关公平、公正执法,河南省新郑市审计局近期制定了《新郑市审计公示办法(试行)》。

    该办法明确规定:所有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项目外,全部实行审计公示,在送达审计通知书的同时在被审计单位内部公告栏或显著位置张贴《审计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审计期间,若有需要反映被审计单位及相关人员在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审计组及审计人员在审计执法、工作作风、廉政纪律等方面的事项,可及时向新郑市审计局反映,也可以在审计组进点后直接向审计组反映。反映情况请以书面方式或电子文件,做到实事求是,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反映情况将受到法律保护以及审计组的保密承诺。(高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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