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加冕“全国文明城市” 审计机关有功受表彰
【发布时间:2009年02月18日】
【来源:广东省惠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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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惠州市今年1月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因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惠州市审计局被惠州市委、市政府评为“惠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单位”,该局干部李思、黄碧玲也被评为“惠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个人”。

    近几年来,惠州市审计局以文明城市创建标准严格自我要求,把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工作保障社会经济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规范管理,提升了该市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水平,较好地服务和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惠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据统计,2005年至今的4年间,该局共完成审计(调查)项目(单位)250个,查出违规金额10.21亿元,直接增加财政收入或减少财政支出3.63亿元。尤为突出的是,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审计意见建议出台旨在加强管理、堵塞漏洞的规章制度或工作规范806项,其中市政府层面就先后出台了《土地征收征用盘整补偿资金审核管理暂行办法》等10个规范性文件,有力提升了经济管理水平,促进了惠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顺利实施。

    服务和促进惠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同时,惠州市审计局着力加强自身文明建设,倡导并全力推进文明审计,制订并严格执行《惠州市审计局文明审计准则》,连续多年举办“文明科室”评比活动,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创建主题活动,有效改进了工作作风。因为领导重视,措施得力,该局先后获得市“文明机关”、“排头兵实践活动先进单位”、“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优秀单位”、“百佳党支部”等荣誉称号10多项,有20余人次获得上级表扬表彰。(毛天祥 闵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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