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克拉玛依审计局外聘人员参与审计项目管理工作再出新举措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05日】
【来源:新疆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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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新疆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审计局积极采取新措施,进一步规范审计机关外聘人员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具体行为,加强对聘用人员的监督管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审计风险。

    一是拟订《克拉玛依市审计局聘请外部人员参与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管理办法》和《克拉玛依市审计局聘请外部人员参与政府投资审计工作计费及质量考核暂行办法》,对聘用中介机构专业人员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招投标管理、组织实施、人员费用、业绩考核等各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审计项目的工作程序。审计业务严格按审核程序记录表的顺序组织实施,明确界定各个环节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形成相关科室或人员间的工作协作机制和整体审计项目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

    三是建立新的业务分配模式:由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负责提出总体项目计划,法制监察科负责进行具体项目分配,固定资产投资科根据法制监察科的业务分配指令进行业务委托、监督和管理。这种做法既健全了委托投资审计内部的监督机制,促进审计机关自身廉政建设,又可以使投资审计专业人员专心于具体审计业务。

    四是针对政府投资审计工作业务量大、参与的审计人员多、审计项目长年滚动实施、审计对象不固定等特点,在被审计对象提供授权委托书的同时,向其发放审计机关廉政执纪公告,主动要求被审计对象对参与审计的工作人员执行审计工作纪律的情况进行长年的监督。(张毅  杜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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