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审计系统开展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评比活动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06日】
【来源:江西省审计厅】
字号:【大】 【中】 【小】
    
    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审计质量的提高,从今年起,江西省审计机关将开展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评比活动,旨在通过评比活动,树立典型,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单位的示范作用,进一步开创全省审计机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评比的主要内容为:审计机关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五年规划中所提出目标的实现情况;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情况;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和运作机制运行情况;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审计机关“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情况;坚持法制教育与依法审计相结合,推进审计法和审计准则的贯彻落实,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情况。

    为了搞好此项活动,江西省审计厅制定了《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评比标准》,评比以总分100分为标准,具体包括依法行政工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效等三大方面共15个细项,每一个细项都有具体的得分和扣分标准。评比标准采取倒扣分的计分制,对未达到标准和要求的,将扣除部分或全部的规定分值。(叶敏)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