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将绩效理念融入经济责任审计成效明显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13日】
【来源:浙江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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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浙江省金华市审计局坚持将绩效理念贯穿于整个经济责任审计过程,进一步突出重点,精心实施审计项目,整体提高了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科学内涵,完成的14个项目审计结果报告及相关的信息被市领导批示累计14次,成效明显。其经验和做法是:

    加强了职责管理执行效果的绩效评价。对具有一定管理职能特别是具有行业管理或行政执法的专业部门,将其管理职责的到位情况纳入审计视野,对照职责要求进行了审查。如对市环保部门运用在线监测数据进行环境执法、宣传、管理的情况进行审查,发现系统功能作用明显发挥不足。审计认真分析了原因,并将审计情况整理专报给市政府领导,市长和分管副市长均作出批示,要求环保部门提出研究整改方案,市环保部门根据市领导批示认真研究,提出了书面整改意见。

    加强重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围绕两个“拓展”实施,一是审查面“拓展”到位,涉及管理、筹集、使用进行全面情况,取得整个资金运行的总体情况布局;二是审查深度“拓展”到位,将专项资金从来源上追溯第一手数据,从支出上落实最后使用方向。如在残联的经济责任审计中,对残保金的收取利用地税数据进行了征收情况的核查,对其使用方向,也进行了追踪,发现由残保金投入的市残联综合大楼总建筑面积的53%和市劳服处综合楼总建筑面积49%用于承包和出租,承包租金入单位预算外收入,其承包经营业务偏离了为残疾人康复服务的职责。审计提出了一方面残疾人康复工作开展受到场地规模限制,另一方面现有资源用于对外出租或承包经营,社会效益不佳的结论。

    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性和有效性的绩效评价。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健全有效的管理制度是促进经济秩序健康发展的前提。通过制度性建设的查遗补缺、运行效果的审查,分析单位内部管理的实际效果,促进单位建立规范完善的管理机制。如对桐琴镇村庄整治工程支付情况存在不能完整提供整治补助款支付原始依据的问题,要求镇理顺内部各部门职能关系,加强内部牵制与复核制度,完善第一手原始资料的保管与监督,杜绝混水摸鱼的内控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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