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洪湖市土地整理项目审计实行“六个结合”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24日】
【来源:湖北省洪湖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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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整理项目审计工作是一项涉及范围广、内容多、时间跨度长、资金多,要求高、审计工作难度大的复杂工作,湖北省洪湖市在审计过程中积极探索审计方法,实行“六个结合”,提升了审计质量,收到了较好效果。

    一、审查财务、工程预算、竣工资料和实地测量计算相结合。该市在掌握财务、工程预算、竣工资料数据的基础上,对土地平整土方工程、斗渠、农渠、泥结道路、泵站、桥梁、防护林等进行了实地测算,在此基础上又对泵站、桥梁工程进行了基建决算审计。并将实地测量的数据和基建决算审计数据同工程预算、竣工资料数据进行比对。审查是否存在采用虚增工程数量、项目、高估冒算、套取专项资金等问题。

    二、审计调查和座谈相结合。注重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疑点问题分类进行审计调查和座谈。一是对大型设备等物资的采购合同、价格等进行审计调查,调查有无提高采购物资的价格或虚增数量,个人吃回扣,单位套取资金等问题;二是对项目执行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调查。主要是对项目执行单位的财务核算,收入、特别是支出情况进行剖析,审查有无违法转包、虚列支出、套取项目资金,或行贿受贿等问题;三是对工程质量、效益和工程项目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和座谈。近几年国家加大了对农业基础设施方面的投资,既有国土部门土地整理项目,也有农业、水利、财政、交通等部门的专项资金,甚至还有乡镇、村组和农民自筹的建设等资金,项目多、涉及内容大同小异,存在相互交叉等多种情况。我们主要采取座谈、询问等调查方式核实工程真假,有无张冠李戴骗取国家资金等问题。

    三、审计土地平整项目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相结合。该市在审计土地部门土地整理项目的同时,还对国土资源系统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全面审计。财务收支方面主要核实收入是否真实、合法,办理各项土地转让、买卖手续收费是否严格执行有关标准;收入是否及时入账,分析收入的合理性,是否有乱收费、收入不上账等情况;支出方面,主要看是否有挤占挪用、损失浪费、超列招待费、滥发乱补、不合规发票报账、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是否存在有部分支出转移到下属单位列支,逃避有关部门监管的情况等等情况。更为重要的是查有无将土地整理项目专项资金通过各种方式转作国土部门的经费收入等问题。        
                       
    四、财务审计人员和基建审计人员相结合。土地整理项目不但涉及专项资金的收支、管理,还涉及桥梁、道路、泵房等基建工程预算和决算审计。审计组工作人员的个人素质是决定审计工作质量好坏的主要因素,该市在配备审计人员时,不但重视审计人员的思想素质,还要注重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审计组成员中既安排有财务审计人员,还有基建审计专业人员,并使两者有机结合,形成合力,对土地整理项目进行全面、深入的审计。

    五、现场跟踪审计与整改相结合。土地整理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是一种被动的事后审计,有时是问题已经发生了,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但整改有很大的难度,有时虽然审计查出了很多问题,但整改和纠正往往很难,造成有些查出的问题是不了了之,为克服这个问题,我们注重现场跟踪审计与审计整改相结合,把审计关口前移,从审计计划立项、投标、到项目实施、资金管理等全过程跟踪审计,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及时反馈有关单位,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做到边审计边整改,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这样不仅提高了工程质量,更重要的是提高了土地整理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审计部门和有关部门配合相结合。对审计查出的重大违纪问题或案件线索积极向纪委、检察等部门移交。共同查处重大违纪违规问题,严厉打击各种经济犯罪行为,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刘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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