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审计局积极创新法制工作服务审计科学发展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25日】
【来源:湖北武汉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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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湖北武汉市审计局高度重视审计法制工作,采取六大举措,不断深化和创新审计法制工作,着力在促进依法行政、严格审计管理、控制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服务审计科学发展等方面发挥作用,努力实现审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为审计机关依法规范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服务。

    一、深入贯彻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武汉市执法责任制工作条例》,坚持将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促进提高审计机关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纳入审计整体工作一并部署,狠抓落实。进一步完善以审计执法责任制为核心的考核管理机制和审计项目质量监督检查机制,重点突出对审计执法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格规范审计执法行为,积极推进审计政务信息公开,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做到认真履行审计法定监督职责,较好发挥审计监督在经济运行中的“免疫系统”功能和建设性作用。

    二、坚持审计项目三级复核制度,创新审计复核方式方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遵守审计署《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6号令)和其他审计准则,自觉地将科学审计理念融入到审计质量控制工作中,在坚持以审计项目三级复核制度为抓手,积极推进审计组、业务部门一、二级复核深入有效开展的同时,不断深化和创新审计复核方式方法,倡导法制部门将复核关口前移,探索向事中复核延伸,适时到审计现场为一线审计人员提供服务,力求突出做好审计全程的质量把关和风险控制工作。今年该局将实现AO、OA审计管理环境条件下,审计纸质与电子复核的同步进行。

    三、定期组织审计执法质量检查,找差距、树典型、推精品。该局不断改进对各区审计机关和市局业务部门的审计执法质量检查,除对市局业务部门的审计项目复核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外,安排对部分区局审计项目质量进行抽查,重点检查既开展程序性检查,又进行实质性检查,及时指出存在问题,并提出纠正改进建议;年终对审计执法好的给予“年度全市审计执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荣誉表彰,对审计执法好的重点审计项目和有关人员积极引导开发培养,组织专题讲评、总结和交流推广有关审计质量控制与管理的先进经验,充分调动其争创“十佳审计组长”、“十佳审计能手”和“十佳优秀审计项目”的积极性,力争在全国、全省评比中争先创优。

    四、做好审计规范性文件报审工作,健全完善审计业务制度。认真执行《武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制发的部门规范性文件在印发实施之前,送同级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审查,经审查同意发布的及时在本级政府和本单位的门户网站上公布;同时,积极参与有关审计立法协调工作,主动与人大、政府法制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保持联系,对有关财经立法在征求意见阶段把好关,确保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与《审计法》的协调和衔接;并不断健全完善审计机关依法行政的相关业务制度建设,为审计人员依法审计提供规范性的标准,为规范审计行为提供制度保障。

    五、切实提高审计法制服务意识,促进案件线索移送机制有效运行。该局领导坚持高度重视审计法制工作,充分发挥审计法制机构和人员的作用;审计法制工作专职人员紧紧围绕审计工作大局,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提高审计法制服务意识,在强化审计质量管理、提高创新能力、提升服务水平方面有新的突破。同时,建立查处大案要案激励机制,不断激发审计人员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案件的积极性;并有效运用案件协作配合机制,加大与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力度,积极做好向其及时移送较高质量案件线索的配合工作,尤其是案件线索移送后的后续管理和跟踪回访。

    六、深化“五五”普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审计人员法律素质。深入开展审计普法宣传教育,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普法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律讲座制度,进一步增强审计机关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以审计法规与审计业务结合为切入点,加强对全体审计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的培训,在审计机关内部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审计、廉洁从审、文明执审的良好法治氛围。开展多种形式的审计普法宣传,增进全社会对审计监督的认识,切实维护被审计单位合法权益,为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更为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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