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审计局在灾后重建审计中做到“四个明确”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20日】
【来源:重庆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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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3日,重庆市审计局局长王耘农一行深入崇州市地震灾区进行工作调研,与崇州市政府、成都市审计局、崇州市审计局等相关单位和部门认真协商,达成共识,使灾后重建审计做到“四个明确”。

    一是明确审计任务。重庆市审计局、崇州市审计局负责对援建项目及资金的有效使用进行审计监督,保证援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及重建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是明确工作原则。按照“谁审计、谁负责”的原则,各地审计机关对本级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围绕规范管理、推进工作的审计目标,对援建项目的已完工工程及时跟进开展阶段性审计。

    三是明确相关责任。采取“谁实施、谁审计”的方式,重庆市审计局负责审计以重庆市为主实施的“交钥匙”项目,其中灾民永久安置房建设援助项目由重庆市审计局委托崇州市审计局负责审计;崇州市审计局负责审计以崇州市为主实施的“交支票”项目,并及时向重庆市审计局通报审计情况。

    四是明确工作要求。审计机关要本着对国家、对人民、对历史负责的高度责任感组织开展审计工作。坚持依法独立审计,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超越审计机关权限,不干预援建项目建设。建设和施工等单位要将工程质量放在首位,严格按照重庆市政府与崇州市政府商定的意见执行援建项目建设标准,在充分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时完成工程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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