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市审计局对内强化绩效管理显成效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06日】
【来源:江苏省无锡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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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无锡市审计局为进一步强化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全面提升机关干部执行力,有效履行审计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不仅把绩效理念贯穿于审计工作,而且引入到内部管理,在大力推进绩效审计的同时,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以绩效考核为突破口,强化绩效管理,大胆尝试,积极探索,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对促进审计工作科学发展,提升审计干部队伍素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量化考核指标,确立以工作实绩为核心的目标导向

    该局围绕年度审计工作目标,坚持以实绩为核心,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遵循注重实效,突出重点,公开公正,便于操作的原则,分别对处室和个人的目标任务进行量化分解,并制定了《审计工作综合考评办法(试行)》和《“审计能手”评选办法》。对处室的考核,分业务处室、非业务处室和共同考评标准三个部分。并规定处室内如发生审计人员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和有关审计纪律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审计工作中发生重大差错导致审计复议改变原审计决定或行政诉讼败诉的,受到本级以上党委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通报批评的,实行一票否决。对个人的考核,主要以评选“审计能手”为载体通过目标导向,量化考核,进一步规范了对机关部门和审计人员的评价体系,改变了过去在评先评优活动中“凭印象、凭感情”、“以照顾、求平衡”等倾向,形成了事事有目标、人人有责任、时时有控制、环环有考核的绩效管理氛围。

    二、优化考核方法,实施公开透明客观公正的绩效评价

    在制定考核评选办法的基础上,该局还十分重视对实施过程的研究和探索,结合实际,积极尝试,不断改进和创新管理方法,确保绩效考核的各个环节公开透明,严谨有序,绩效考核的各项工作扎实细致,落到实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贯彻“三个原则”。公开性原则。绩效考核的指标、标准、程序、方法和结果全部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客观性原则。以工作实绩为依据,通过打分排序,避免了主观臆断和个人的感情色彩。激励性原则。以树立标杆,鼓励先进为主,运用奖惩杠杆,充分调动处室和审计人员的积极性。

    二是坚持“三个结合”。综合考核与单项考核相结合。将审计条线上原有的单项考核,如审计质量、审计信息化等,统一纳入综合考核范围,并分别由单项考核得分按比例折算综合考评分值。自评与考评相结合。先由处室和个人自评打分,再由考评小组核查评分,真正把绩效考核作为一个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过程。组织考评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对非业务处室的服务效果等现尚难以指标量化的内容,以民主测评方式依次折算计分。

    三是实现“三个挂钩”。与公务员年度考核挂钩。把绩效考核作为年度考核和年终各类评先评优的依据,凡被评为“审计能手”的即为当年公务员考核优秀。与晋升使用和轮岗交流挂钩。把绩效考核作为发掘优秀人才的重要途径,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与职业培训、在职休养等待遇挂钩。机关工资“阳光”后,奖优罚劣的原则不变,坚持尽力体现工作优劣在个人利益方面的差别性。

    四是做到“三个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局专门成立考评领导小组,局长亲自抓,有关职能处室联合组织实施,为有效开展绩效考核提供了组织保障。基础工作到位。建立健全了各种台帐的统计登记,为绩效考核提供数据支撑。检查督导到位。通过开展每季度一次的审计现场巡查,使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现场更加注重自身形象,严格遵守审计职业道德、廉政勤政规定和审计工作纪律。通过进行不定期日常督查,督促审计人员在日常制度落实上,如上下班、请销假、开会、学习等集体活动更加规范正常。坚持审计回访,每年在7月份和12月份回访被审计单位各一次,主动听取被审计单位对审计人员的反映及改进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巡查、督查和回访结果都及时在局内网络平台上通报,并做好记录,纳入绩效考核内容。

    该局通过实施以绩效考核为主要内容的绩效管理,激励审计人员在本职岗位上争先创优,使其在审计机关的工作目标和人力资源管理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实施绩效考核以后,审计干部的责任感、紧迫感和工作积极性普遍增强,改变了过去工作中“苦乐不均”,“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现象。同时通过比学赶超,培养了大家自我加压、优胜劣汰的忧患意识,营造了学先进、赶先进的浓厚氛围,变工作压力为上进动力,从而提升个人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在促进自我发展的过程中使整体的绩效得到提升。(张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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