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昆山:纪检、监察、审计、财政四部门合力开展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18日】
【来源:江苏省昆山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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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审计和财政检查监督力度,巩固工作成果,促进各部门各单位财政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江苏省昆山市纪检、监察、审计、财政四部门联合开展对2008年度审计和财政检查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工作。
    专项督查的范围与内容。对2008年度昆山市审计局审计和财政局财政检查评审的全部项目。督查内容是审计报告和财政检查评审报告中指出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及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具体内容细化为:报告中所列问题的整改情况;已整改问题是否已建立相应的长效管理制度;已建立相应管理制度的实际执行情况;如存在未整改的问题,未予整改的原因。
    专项督查的组织形式。成立专项督查工作组,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组成专项督查工作组,负责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工作。专项督查工作组将召开由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和财务科长参加的督查工作会议,部署专项督查的各项工作。专项督查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各有关单位要全面开展整改落实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在自查过程中,要根据报告中所列的问题逐条进行对照整改。在整改的同时,各单位要从规范管理入手,建立相应制度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第二阶段落重点督查阶段。专项督查工作组将分成若干检查小组到各单位进行现场回访检查,采取“听、看、查、议”的方式进行。第四阶段落分析汇总阶段。根据各有关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和专项督查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形成书面材料,对梳理出的未能整改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对应该并且能整改但没有按期整改到位的,将下达专项督查整改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昆山市委、市政府将对这次专项督查工作的整改落实情况纳入2009年度机关效能评估考核。(徐开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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