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鼓楼区政府采纳审计建议为投资项目审计资源库“定轨”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25日】
【来源: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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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中介机构及特约审计员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行为,整合审计力量,确保审计质量,提高审计效率,近日,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政府采纳区审计局建议,结合自身实际,出台了《鼓楼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资源库使用办法》,要求该区审计局具体负责对纳入鼓楼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资源库的中介机构参与政府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
    《办法》对审计工作程序及工作纪律进行明确。从成立审计组、初审、取证、核对、定案,到出具审计报告、归档等方面作了规定,明确了中介机构及特约审计员的工作职责、审计工作纪律、责任追究及质量控制等要求。
    《办法》规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建设分配工作,采用一次性摇号和招投标选定相结合原则。送审金额在2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参与审计的中介机构在鼓楼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资源库中摇号产生;2000万元以上的重大审计项目上实行招投标来确定;特殊项目由区审计局指定特约审计员参审。
    《办法》要求对资源库实行动态管理,凡进入资源库的机构,需与区审计局签订中介服务协议书和廉政合同,并缴纳1万元质量廉政保证金。区审计局每年对中介机构履行职责状况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为中介机构对交办任务的完成情况、中介机构完成工程审计的质量情况、中介机构执行工作纪律情况,以及该区审计局规定的其他情况。考核结果作为支付审计费及奖罚的主要依据。对存在违反廉政规定的中介机构实行一票否决,直接清除出中介服务机构库,并永久取消再次申请进库资格。 (王海峰 鲁月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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