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随州市审计局采取五项措施防范政府投资审计风险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27日】
【来源:湖北省随州市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为了贯彻落实好湖北省审计厅《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防范审计风险的意见》,随州市审计局采取五项措施,进一步规范投资审计工作,加强审计风险防范,提高投资审计质量。

       采取审计组派驻廉政员建立廉政档案制度,防范“廉政风险”。在每一个投资项目进点审计时,审计局均安排一名廉政监督员对整个审计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并在项目终结时出具廉政意见,并存入审计档案,有效的制止审计过程中的不廉洁行为,防范廉政风险。

       加强投资审计力量,防范“责任风险”。一是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录2至3名投资审计人员,缓解投资审计力量的不足;二是将国家审计人员与聘请的专业人员混编为一个审计组,相互监督,力求审深审透;三是重大项目以国家审计人员审计为准,把主工程质量的最后关口,通过上述三项措施,从而避免履行责任不够的“责任风险”。

       加强政府投资合同管理,防范“法律风险”。在新出台的《随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中规定,建设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约定,工程最终造价以审计部门审计结论为准,这样就比较有效的防止工程造价认定中的 “法律纠纷”。

       对中介机构建立“三制”,防范“中介风险”。2009年加强对中介组织的管理,实行“三制”即动态淘汰制、责任追究制,业务质量承诺制。定期考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中介组织及时调整,对中介组织的审计质量指派造价工程师进行严格复核把关。

       规范审计程序,建立重大项目造价工程师主审制,防范“质量风险”。2009年全面加强对确定审计项目计划、编制审计方案、等关键环节的质量控制,把项目质量控制从事后控制移到事前和事中,实现全过程的质量控制。针对投资审计取证难、签证难、定性难、处理难的特点,编制出可操作性、针对性强的审计实施方案;要对建设、施工等所有被审计单位都执行审计资料承诺制。实行重大项目由造价工程师主审、把关。

        近年来,随州市政府投资审计努力做到抓住重点、审透热点、突破难点、减少盲点,力求在揭示损失浪费、重大决策失误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充分发挥政府投资资金的带动、引导作用,积极整合各项建设资金,最大限度地为国家和政府挽回经济损失,提高工程质量和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将审计风险降到最低。(张利东  丁子愚)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