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门东宝区审计局七条措施转变作风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31日】
【来源: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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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审计局以机关作风建设年为契机,采取有效措施,扎实转变作风,做到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克服不良思想的侵蚀,保持机关的整体战斗力。

       一是推行解决问题承诺制。要求班子成员围绕中心工作,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开展学习调研,解决影响审计发展的实际问题,每人每年在报纸杂志或其他媒体上发表调研文章不能低于2篇,承诺解决工作难题5件。承诺内容主要包括监督管理、技术创新、效能建设、成果利用等,承诺情况由群众验收,纳入年终考核。

       二是推行“联系群众”制度。一方面,实行“一线日志”制度,规定班子成员必须深入审计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帮助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工作日志由局纪检组进行考核。另一方面,实行审计人员联系点制度,每个审计人员负责一到两家单位,定期召开联络单位群众座谈会,沟通了解联络单位的财务、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等,吸收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密切联系群众,依靠群众,更好地服务群众。

       三是推行“阳光政务”。严格审前公示,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把审计监督范围、重点、处理处罚依据等向社会公布,就依法监督、搞好服务做出承诺;对局机关财务收支、干部人事变动等情况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建立信访绿色通道。进一步完善了信访承办责任制和信访处理情况反馈制度,不断加强对审计监督环节和程序的监督检查,保证领导交办和群众举报事项及各项审计任务如期办结。

       五是建立督查办公室。通过明察暗访,对廉洁从审计情况尤其是审计质量和效率实行监控,发现并查处问题,杜绝工作差错,提升服务水平。

       六是建立审计监督员制度。邀请了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直机关工委等党政机关领导和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交通局等被审计单位代表及企业人士参加,进一步促进机关作风转变。

      七是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行投诉查实“一票否决制”、办案超时处罚制、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和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对因服务态度不好,工作出现差错被投诉,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康芳芹  王成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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