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吴中区出台《吴中区镇、街道(区、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02日】
【来源: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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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镇、街道(区、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管理,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出台了《吴中区镇、街道(区、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该《办法》涉及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程序、审计要求、审计结果应用等12条内容。

       进一步明确了镇、街道(区、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包括贯彻国家财经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情况、主要经济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财政 收支情况、重大投资决策及投资效益情况、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及增值保值情况、遵守廉政规定情况等内容,力求全方位对领导干部做出评价。并要求与财政财务收支相结合,统筹安排审计项目。

       进一步明确了镇、街道(区、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责。规定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单位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审计工作。对被审计领导干部提交本人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的书面材料和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镇、街道(区、场)提供与经济责任相关的资料内容做出了详细的规定。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要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书面承诺,对提供虚假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处理。

       进一步规范了镇、街道(区、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制定了审计项目从立项到审计实施及审后结果运用各环节的操作规程。规定审前要召开审计预告会、进点当天要召开审计进点告知会及张贴《经济责任审计公告》、审后出具审计报告,并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规定被审计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执行审计决定,对审计建议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并将执行情况函告相关部门。

       进一步强化了镇、街道(区、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该《办法》明确将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干部监督管理、选拔任用、表彰奖励、目标考核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决定的重要依据之一,并将审计结果情况归入干部个人档案。对领导干部自觉履行经济责任、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起到了有效的促进作用。(高 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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