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汉川:一份《审计调查》促成多项收费政策调整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03日】
【来源:湖北省汉川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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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使用要抵押,房地产抵押等收费政策全面调整了”。近日,湖北省汉川市境内的几家企业老板高兴地告诉地说:“现在企业抵押贷款融资成本比过去下降50%以上,这要感谢市审计局发挥的积极作用啊!”

    今年2月中旬至3月上旬,汉川市审计局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和湖北省审计厅的安排,在全市241家规模以上企业中选择不同行业的8家企业,就金融危机对汉川中小企业的影响进行审计调查时发现,中小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开拓新的市场都需要融资,但由于抵押贷款手续复杂,收费标准高,贷款期限短原因,使企业望贷兴叹。针对这一情况,该局审计调查组及时撰写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应引起重视》的《审计调查》报送给市“四大家”领导,分别得到了市委书记叶贤林、市长刘有年、常务副市长朱光洪的及时批示。随后,市政府一方面先后两次召开银企负责人座谈会,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一方面组织审计、财政、物价等部门,深入调查有关情况,提出调整收费政策的具体建议。同时,召集国土、房管、工商等部门负责人,讨论调整有关收费政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从而使企业办理抵押贷款的一系列收费政策得到全面调整。

    据市政府办有关负责人介绍,重新调整的企业抵押贷款收费政策明确规定,从即日起,土地权属调查地藉测绘收费按原规定标准的50%计收,最高不超过2万元;土地使用权抵押评估收费,按原规定标准的40%计收;房屋安全鉴定收费按规定标准的80%计收;房地产抵押评估按规定标准的50%计收,工商动产抵押登记按评估值的0.1%收取。公告还明确指出,相关部门对企业抵押权益期满,继续利用同一抵押物申请抵押贷款续期时,除工本费外,不再收取抵押物登记费,如委托前次评估机构再资进行评估和公证的,其收费标准应在不超过规定收费标准20%的幅度内计收;对擅自提高标准,重复违规收费的,一经查实,将追究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王绍文  倪楚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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