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随州:中小企业审计调查促进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不断完善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05日】
【来源:湖北省随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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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湖北省随州市审计局在对国际金融危机对该市中小企业影响状况的专项审计调查了解到:当前中小企业融资较难,金融机构出于防范风险的考虑,对中小企业信贷资金投放仍然控制较严,对融资项目贷款要求足值抵押担保,致使企业融资需求受阻。而企业由于缺乏有效抵押资产,难以直接从银行取得贷款,企业的更新改造、扩大生产等所需资金大多只能依靠自身解决,中小企业普遍反映资金不足。全市已有三家担保公司由于注册资本少、规模小,实际担保贷款金额有限,根本不能保证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需要。为此该局以审计专报形式向市政府专题报告,引起市政府高度重视,针对该市中小企业融资难,信用担保落后状况,出台了新的就业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该办法较以往政策在诸多方面有新突破:

    扩大了小额担保贷款对象范围。从原持有的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和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扩大到全部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从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扩大到乡镇基层创业、高校毕业生、失地农民和在本市创业的农村劳动者。

    提高了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自主创业个人小额贷款担保额度,从2万元提高到最高不超过5万元;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提高到10万元。

    大幅度拓展了微利贴息项目。《办法》规定,按有关规定获得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其他符合贷款条件人员按有关规定获得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以及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申请的小额担保贷款,基准利率部分由财政部门给予50%的贴息。

     进一步降低了反担保条件。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可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或具有本市房产且有稳定收入的人员提供反担保。下岗失业人员创办的法人企业可以使用自身财产反担保,反担保额度可以达到其净资产的50%。其他法人企业也可以为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的小企业提供反担保。

    该市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调整,帮助就业再就业人员解决了创业资金难题,有利于促进自主创业,也有利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增加全市就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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