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尉氏县审计局推行审计实施方案评议制度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09日】
【来源:河南省尉氏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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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升审计方案的指导性、操作性、科学性,近日,河南省尉氏县审计局印发了《尉氏县审计局审计业务会议制度》。积极推行审计实施方案评议制度,以切实解决长期以来审计实施方案编制重点不突出、审计实施方案的执行与编制脱节等问题。
    《制度》规定,审计组长应在评议会议召开前的一至两天内,向参会人员提交审前调查报告、审计方案的初稿,交参会人员集中评议后,形成书面的评议意见和会议纪要。《制度》同时明确,评议会议由局机关主要负责人主持。局领导、总师、审计项目所在股室负责人(审计组组长)、机关复核人员等参加,必要时,可扩大至审计组业务骨干和邀请有关专家。《制度》还规定,审计组对审计业务会议提出的审计意见和作出的决定应遵照执行。机关复核人员对审计组执行审议意见和决定的情况进行把关和督促。评议会议讨论的书面材料、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应归入审计项目档案。
    推行审计实施方案评议制度,既规范了审计实施方案的编制,又强化了审计方案的全过程控制,创新了审计实施方案的管理模式,将以前分层审批改为集中评议,使方案更具有指导性、严肃性和操作性,强化了审计质量控制,促进了审计项目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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