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贺兰县审计局积极配合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10日】
【来源:宁夏自治区贺兰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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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宁夏自治区贺兰县结合《银川市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组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的贺兰县“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纪委、监察、财政、审计四家联合下发了《贺兰县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落实四个阶段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目前动员部署阶段已经结束,进入自查自纠阶段。

      县审计局在认真配合各责任部门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本部门的“小金库”清理自查工作。局班子在全体干部会上通报了单位经费开支情况,及时在党务、政务公开栏公开单位财务报表,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并郑重承诺:审计部门作为经济监督执法部门,绝不私设 “小金库”。要求各审计组结合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和当前工作实际,配合检查组坚决查处、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促进各部门、各单位规范财务管理,巩固防治成果。(李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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