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保山市制定突发重特大自然灾害救灾款物审计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10日】
【来源:云南省保山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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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建立统一、快速、协调、高效的突发重特大自然灾害救灾款物审计应急机制,加强对救灾款物的审计监督,促进救灾款物筹集合法有序、管理安全完整有效、安排拨付及时到位、分配公平公正公开、使用合规合法透明。云南省保山市审计局制定了《保山市突发重特大自然灾害救灾款物审计应急预案》。并报市政府和市法制局登记备案后,通过文件和网上公开形式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审计应急预案》从编制依据、指导思想、工作原则、适用范围、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审计纪律、应急响应措施和程序、后期处置等8个方面作了规定。《审计应急预案》明确指出重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全市审计机关应及时起动应急预案,严格按照《审计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内容、分工、步骤和方法,统一协调对救灾款物下拨、管理、使用、发放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定期对救灾款物应急审计结果进行公告,积极发挥救灾款物应急审计作用,促进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李育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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