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长阳:审计建议促进出台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监督办法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11日】
【来源:湖北省长阳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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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年初,湖北省长阳县审计局组建专班,对全县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根据审计掌握的情况,该局提出了应形成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扩内需资金发挥最大效益的审计建议。

    近日,该县采纳审计建议,出台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监督检查办法》,办法对2008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用于加快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生态环境建设以及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投资项目建设监督检查作了明确规定。成立由纪委监察、财政、发改和审计四部门联合组成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实行周检查、旬通报、月碰头工作制度。办法明确规定,审计部门对大型建设项目必须及时跟进,每一个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完工必须报审计部门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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