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京山县审计局文明创建经验和做法在全县推广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11日】
【来源:湖北省京山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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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湖北省京山县委宣传部对县审计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经验和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将该局的经验和做法印发全县,要求争创2008-2009年度市县级文明单位的单位和部门认真学习借鉴,作为文明创建工作的一个范例。该局的主要做法是:

    把创建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 该局建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以办公室为主体、相关科室参与的创建工作专班,制定了《县审计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方案》,明确了精神文明创建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把文明创建工作渗透到审计工作的各个环节,不断激活创建细胞,不断夯实创建基础,不断营造创建氛围,不断扩大创建影响,不断提升创建档次。

    把提高人的素质放在创建工作的第一位。该局坚持以人为本,建立了局党组中心学习小组和全局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坚持年度集训制度和每月二次专题学习讲座制度,有针对性地选派干部到省厅、各级党校(团校、行政学院)和大专院校学习,每年开展一次技术比武和业务知识考试活动。同时,修订完善了机关工作管理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岗位目标管理制度以及审计质量控制体系等五大类30余种规章制度,明确了审计人员“八不准”纪律和文明规范用语,把制度作为干部职工的行为镜子和干事的标尺,加大制度检查执行力度和考核力度,促进审计干部的全面发展和素质提高。

    把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作为文明创建的宗旨。该局积极参与文明城市、文明执法窗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新农村建设及县直机关开展的创建文明机关活动,与局机关办公地所在的社区联手开展互动,实行社会治安共治,计划生育共管,老、弱、贫、困共帮,文明单位共建;与联系点村开展帮建,积极开展机关支部与村党支部结对、机关党员与村党员结对、班子成员与群众结对的“三结对”活动;与被审计单位开展互建,用审计别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尊重被审计对象,充分听取对方意见,使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建立起了一种互动、和谐的关系,促进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把审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检验创建效果的重要标志。 该局通过开展文明创建,有效促进了审计工作的全面开展,促进了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了全县的党风廉政建设。2007年以来,共完成审计项目156个,查处违规资金3283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1048万元,上缴财政资金158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171万元,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98条,被采纳91条,撰写宣传、调研、理论文章270余篇,被审计署、省市采用200多篇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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