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郧西县“审管用”三结合重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15日】
【来源:湖北省郧西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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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湖北省郧西县在干部管理工作中,认真贯彻《湖北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文件精神,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审管用”三结合,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监督制度,大力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采纳审计结果“重用”。将审计结果报告进入干部个人档案,审计结果存入干部监督信息库,作为干部评先彰优的重要依据。同时根据审计情况,将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分为好、一般、较差、差四个等次,对评为不同等次的领导干部综合其他工作反馈情况,分别给予表彰奖励、提醒谈话、职务调整、党政纪处分等。今年年初,县委对拟任用干部,在民主推荐和考察的基础上,在提交常委会研究之前,都书面征求纪委、监察、计生、审计和政法等部门的意见,重点了解提拔对象是否有违法违纪的问题,并进行了充分酝酿,实行“三不”:没经组织部门考察的不上会,对部门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查清的不上会,应征求而未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不上会。今年以来,综合审计结果报告全县分别对5名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较好的领导干部进行了通报表彰,有2名领导干部被取消评先资格,对1名领导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和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二是查找剖析共性问题“严管”。通过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资料信息文档,将2008年各单位审计结果报告中反映的问题逐条列出,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的3个问题,及时上报组织部部长办公会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和措施7条。其中经县委研究决定,从今年2月开始,在县委党校分三期对全县460名党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进行集中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一号文件、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发展、基层组织建设、涉农法律法规等。
    三是组织管理与审计监督互动“促改”。把审计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今年以来,县委在干部选拔任用初步名单确定后,对相关干部任职期间在审计结果报告中存在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进行评定,对整改情况不达标的领导干部实行暂缓使用。今年已有1名领导干部因未完成整改要求被暂缓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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