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偃师市审计局建立“审计资源数据库”提升工作质量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16日】
【来源:河南省偃师市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河南省偃师市审计局为提升审计质量,从合理搜集、配置、利用各种审计资源入手,建立动态“审计资源数据库”,为审计业务的开展和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一是建立本局“职称人才数据库”。将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拥有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的干部职工统一登记,并详细掌握其所学专业、个人专长、执业成绩等情况,同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青年干部报考职称,加入人才库。在实施上级审计机关委托项目或本级重大项目时,打破科室界限,从“职称人才库”中统一选配审计组长、主审、成员,以高素质人才、高效率工作打造高质量审计产品。

       二是建立“外聘专家数据库”。将本地及周边地区与基本建设审计有关的知名执业工程师、造价师、预算师、注册会计师等统一搜集、掌握其详细个人信息,并保持及时联系。遇有紧急或追回审计任务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择优聘用,参加审计,解决本单位人员不足的矛盾。

        三是建立“审计评议人员数据库”。确定部分财经界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内部审计人员,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等单位领导,定期请他们到局座谈。由审计局领导召开会议通报审计工作,并请他们为审计工作找不足、提建议,使审计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

        四是建立“审计对象数据库”。对所有一级、二级、三级属于本局管辖的被审计单位摸清底数,充分掌握其单位性质、职能(经营范围)、人员数量、编制数量、经费供应形式、主管部门、单位负责人、以前年度被审计情况等信息;同时登记位于本地但监管关系已经上划的单位基本信息;对上述信息随着情况改变及时更新。掌握以上信息后,为审计机关合理制订年度审计计划、保证审计覆盖面、争取上级委托项目、整体把握审计工作节奏提供了真实、可靠依据。

       五是建立“审计法规数据库”。由专人负责对与审计相关的各级法律、法规、政策进行汇总并及时更新,保证审计人员在第一时间用到合适的法规,保证了审计定性、处理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既维护了审计机关的权威,也使被审计单位心服口服。(张宏莉)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