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市审计局制定加强和改进审计项目管理意见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和水平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03日】
【来源:广东省深圳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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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 广东省深圳市审计局针对开展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查找出来的在审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审计署《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的规定,制定印发了《深圳市审计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审计项目管理的意见》,从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管理、认真编制审计方案、落实审计组组长责任制、推行审计项目动态管理、实行审计项目质量考评等九个方面加强审计项目管理。
    
    《意见》细化了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审计组组长责任制、审计业务会议制度的做法,要求结合审计项目动态管理,对全部审计项目质量进行年度考评,被评为不合格等级的,将取消有关责任人当年度评优、评先、晋级、晋职资格。根据审计署《审计项目审理工作试行办法》,《意见》按照“以审计报告为总揽,以审计方案为依托,以审计证据为基础”的思路,要求建立审计项目审理制度,实行集体审理,集体研究审理意见。按照市政府《深圳市审计和财政检查发现问题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意见》要求各审计组应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整改并提交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并将审计整改情况和跟踪检查情况书面报送局综合部门。《意见》的出台,为深圳市审计局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和工作水平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宋令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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