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樊市审计局“四措并举”加强审计质量控制防范审计风险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08日】
【来源:湖北省襄樊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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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湖北省襄樊市审计局紧紧抓住审计质量这条生命线不放松,切实增强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采取四项措施,不断完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有效防范审计风险。
    一是依法行政,提升质量。按照《襄樊市审计机关依法行政五年规划》要求,该局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审计,严格执行审计程序,加强审计复核等审计质量控制工作,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近三年,共对126个审计项目进行了复核把关,提出审计事实不清、定性不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不正确、审计报告与审计决定数据不一致、审计评价不恰当、审计建议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未按要求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不规范等复核补正意见580条,均被采纳,有效地发挥了审计复核在控制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方面的积极作用。二是检查督导,规范运用。按照《襄樊市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办法(试行)》,该局对谷城、保康县审计机关2007年度审计项目质量进行了检查,并现场反馈检查结果,起到了检查问题与审计法制、审计业务培训的双重效果。对市局机关和两个二级单位2008年度审计项目质量进行检查,督促被检查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使本局审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审计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三是加强审计复核,控制项目质量。审计复核是控制审计项目质量、防范审计风险的关口。三年来该局共复核审计项目(单位)126个,共提出审计事实不清、定性不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不正确、审计报告与审计决定数据不一致、审计评价不恰当、审计建议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未按要求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日记记录不全、审计报告不规范等复核补正意见356条,均被采纳,有效地发挥了审计复核在控制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方面的积极作用。四是建立和完善投资审计内部控制制度,保证投资审计廉洁、高效运行。该局实行审计组长廉政负责制、社会中介组织和人员聘用领导审核把关制、决算审计全程参与制、审计单位廉政回访制、“谁聘用、谁付费”制等五项制度和规定,保证了审计质量。(李兆琴  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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