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本溪市审计局全面实行审计项目时效管理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13日】
【来源:辽宁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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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整合审计资源,严肃审计计划管理,降低审计成本,加强对审计项目的时效管理,辽宁省本溪市审计局于今年开始施行《审计项目时效管理办法》。
    审计项目的时效管理包括审计计划的编制及项目控制、审计项目的时间要求及时效管理,以及相应的监督与考核办法。一是明确全局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结合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方案,在各业务部门编报的审计项目基础上,按照计划编制原则,遵循计划编制程序,编发年度审计计划。二是制定审计项目具体实施计划。各业务部门对每个季度安排的审计项目开展审前调查,对本部门审计项目实行管理预测,制定科学合理、严谨细致的具体实施计划,主要内容包括审计项目审计类型、工作起止时间、审计组人员、工作量等,并报请主管局长审核,经局务会研究通过后,综合部门备案。三是对审计项目各阶段各环节的进度情况实施全过程控制。在区分项目类别、大小及范围的基础上,结合《审计法》等法规的有关要求,针对一般性审计项目,明确具体起止时间,包括审计项目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报告阶段、终结阶段的时限要求,并对每个阶段的具体流程实行时段控制。四是实行审计项目进度通报制度。由局综合处负责监督考核,定期和不定期对审计项目进展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对未经批准,超过实施时限要求的审计项目,按照年度目标责任状和局审计项目质量考核控制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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