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市鄞州区审计局启动审计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13日】
【来源: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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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审计局为创新审计机关项目质量监督体系,进一步规范依法审计行为,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最近,制定并实施了《审计项目质量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这是该局强化自我监督管理,提高审计项目质量的又一重要举措。
    《办法》共十七条,对审计人员在执行项目过程中履行的职责、产生项目质量的责任、处理方式、责任追究提起的途径、项目质量责任人的处理、责任认定及追究程序等作出了详细而具体的规定;该局将此《办法》作为推动审计机关效能建设的监督保障措施,除规定对产生重大质量问题的直接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外、还规定对此项目质量负有审核职责的审理人员、对审计项目质量负有管理和审定等职责的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形成一级为一级负责、上下互相监督格局,为进一步加强审计机关的质量管理,健全审计责任追究体系,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的持续、健康开展提供了制度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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